关于筹建中国炭素行业协会团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暨征集委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响应国家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文件要求,促进中国炭素行业团体标准化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加快我国炭素行业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的步伐,现筹建中国炭素行业协会团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并公开征集委员。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炭素材料及其相关领域的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消费者、公共利益方(包括行政主管部门、教育科研机构、检测及认证机构、社会团体)等单位征集委员人选。

  二、委员条件

  技术委员会委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

  2、熟悉本专业领域业务工作,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3、掌握标准化基础知识,热心标准化事业,能积极参加标准化活动,认真履行委员的各项职责和义务。

  4、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的人员,并经其任职单位同意推荐。

  5、《中国炭素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1、采取单位推荐的方式,由单位推荐委员候选人填写《中国炭素行业协会团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件)。

  2、推荐单位负责审查申请人登记表内填写的各项内容,确认无误后,由单位负责人在登记表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工作单位名称应与加盖公章的名称一致),推荐单位对申请人登记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每届委员任期五年,推荐单位建议人选应能在本届任期内保持一定稳定性。

  4、请于2025年4月7日前将委员登记表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并加盖公章(单面打印,需粘贴或彩色打印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另附一张同底照片(用于制作证书,背面请注明姓名),一并邮寄至秘书处,同时将登记表(word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登记表-单位简称-姓名)。

  5、 秘书处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委员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提出中国炭素行业协会团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建方案,报中国炭素行业协会审批。

  6、所有报送资料将作为技术档案留存,不再退还本人。

  四、联系方式

  1、联系人: 付    强:13894248226(微信同)

        王晓远:18811023579(微信同)

        李   伟:15200090378(微信同)

  2、电子邮箱:wangxiaoyuan@cmisi.cn

  3、通讯地址:王晓远18811023579,北京市东城区灯市口大街74号

 

  《关于筹建中国炭素行业协会团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暨征集委员的通知》( 中炭协〔2025〕5号)文件

  附件:中国炭素行业协会团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

 

 

 

 

中国炭素行业协会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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