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绩效分级与核查技术指南 炭素》《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制定与核查 技术指南 炭素》意见征询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生态环境部将发布的《大气污染防治绩效分级与核查技术指南 炭素》《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制定与核查技术指南 炭素》(见附件)的通知要求,中国炭素行业协会现征询各有关企业意见,请各企业于3月18日前将书面意见电子版本和盖章扫描件发送至中国炭素行业协会邮箱:cciascb@163.com(邮件主题:单位简称-环保意见)。
附件:1.大气污染防治绩效分级与核查技术指南 炭素
2.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制定与核查技术指南炭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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